美國特拉華州公司在跨國企業、投資基金、科技企業及持股架構搭建中被廣泛采用,主要源自州公司法制度的穩定性、司法體系的專業化以及靈活的公司治理規則。特拉華州《普通公司法》(Delaware General Corporation Law, DGCL)構成核心法律依據,相關法規與指南可在特拉華州政府官網及特拉華州公司司(Delaware Division of Corporations)查詢。企業在規劃國際結構、優化股權安排或準備融資時,經常基于上述法律環境做出選擇。
公司法體系穩定
? DGCL 被業內視為美國最成熟的公司法之一,長期保持較少重大波動,參考來源為《Delaware Code Title 8》。
? 法規結構對企業治理賦予較大靈活度,例如允許不同類別股票結構、靈活并購流程、較低披露要求等。
專業化商事法院體系(Court of Chancery)
? 商事法庭不設陪審團,由長期處理公司案件的法官審理,判決可預測性相對較高。
? 判例法體系積累超過百年,對公司治理、股東權利及并購爭議形成穩定解釋框架,來源可查閱 Court of Chancery 公布的判決與報告。
隱私保護程度較高
? 特拉華州公司注冊時無需公開股東與董事姓名,官方對外公開的僅為注冊代理人信息,依據《Delaware Code Title 8 §102》。
? 此特性在結構設計或跨國投資中可降低不必要的個人信息暴露風險,但仍需遵守美國聯邦層級的稅務申報義務。
資本結構自由度高
? DGCL 對最低資本額不設限制,也不要求必須發行實繳資本,這一點與部分司法轄區相比更具靈活性。
? 可設定多類別股份、差異化表決權結構,用于融資、股權激勵或投資協議安排。
在美國國內與國際投資界被普遍接受
? 風險投資機構、私募股權基金及上市市場普遍認可特拉華州實體的治理體系,使企業在融資或并購交易中較少遇到制度阻礙。
? 多數美國 IPO 公司采用特拉華州法律結構,依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公開統計數據,長期比例維持在高位(以官方最新統計為準)。
流程簡潔程度是企業選擇的重要因素,以下為跨境結構常用的 C Corporation 注冊步驟,基于 2026 年特拉華州官方要求概括:
名稱查核
? 在特拉華州公司司網站(Delaware Division of Corporations – Name Reservation)進行名稱可用性搜索。
? 申請名稱保留可選,通常保留期 120 天,以官方最新規則為準。
準備公司設立條款(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文件通常包含:公司名稱、注冊代理人信息、股份類別與數量、公司目的說明等。
若設多類別股份結構,需在條款中清晰注明權益差異。
委任注冊代理人
特拉華州法律要求所有公司必須指定具備州內地址的注冊代理人(Delaware Registered Agent),作為政府與企業通信的正式渠道。
向州政府提交設立文件
? 通過線上或郵寄方式向 Delaware Division of Corporations 提交文件。
? 官方費用根據股份數額及文件結構不同而異,常見注冊費用常見范圍約為 89–300 美元,具體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獲取公司注冊證明(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
? 州政府審核通過后簽發正式證書。
? 審理時間取決于所選擇服務類型,普通處理約幾天,加急處理可短至當日(以最新政策為準)。
申請美國聯邦雇主識別號(EIN)
? 向美國國稅局(IRS)申請,依據《Internal Revenue Code》。
? 在 IRS 官網可通過稅務表格 SS-4 辦理,處理速度依申請方式不同而有差異(官方更新為準)。
后續治理文件準備
? 設置公司章程(Bylaws)。
? 任免董事與高管,記錄在公司內部會議紀要中。
? 若有股東協議、投資協議、期權計劃等結構,需在注冊后統一歸檔管理。
聯邦與州稅的結構差異
? 美國企業需遵守聯邦稅務體系,由 IRS 管理,適用公司所得稅率與申報義務依據《IRC》規定。
? 特拉華州對不在州內經營的公司不征收州企業所得稅(Corporate Income Tax),但對特拉華州來源收入則可能征稅,以 Delaware Division of Revenue 公告為準。
州特許經營稅(Franchise Tax)制度
? 所有特拉華州公司均需繳納特許經營稅。
? C Corporation 的稅額依股份結構及資產規模計算,年度大致區間通常為 200–200,000 美元,以州政府最新稅表為準。
? LLC 與 LP 征收固定年度費用,常見約 300 美元。

無銷售稅(Sales Tax)
? 特拉華州不征收銷售稅(依據 Delaware Code Title 30),對部分商業模式具有成本優勢。
? 特定服務或行業仍可能涉及聯邦層級或州際交易規則,需要結合 IRS 與目的州法規確認。
稅務申報義務不可豁免
? 即使未在美國境內經營,企業仍需依據 IRS 要求提交年度稅務申報,如 Form 1120 或相關信息報告表格。
? 跨境主體若涉及控股架構、關聯交易或美國來源收入,需遵循 FATCA、BEPS 等國際合規原則。
股權安排的結構靈活度
? DGCL 支持差異投票權、優先清算權、可轉換結構等投資常用條款。
? 資本結構可按融資輪次調整,便于對接風投機構的標準化要求。
董事會權限設計自由度高
? 公司可通過章程賦予董事會廣泛權限,例如發行新股、設立委員會等。
? 特拉華州允許“凈裁決條款”(Exculpation Clauses),可在特定范圍內限制董事的個人責任,依據 DGCL §102(b)(7)。
并購流程透明且規則成熟
? 美國并購實踐普遍依賴特拉華州判例法,形成清晰的程序性要求,例如董事信義義務、盡職調查標準等。
? DGCL 提供多種合并方式,包括吸收合并、三角合并、跨州合并等,結構選擇空間較大。
適用于跨境控股或資產隔離結構
? 特拉華州公司的法律屬性利于構建境外控股公司,用于持有境內或第三國資產。
? 多數國際銀行與投融資機構熟悉特拉華州結構,有助于開戶審查與合規判斷。
銀行開戶難度與合規要求
? 美國銀行依據《Bank Secrecy Act》《PATRIOT Act》執行嚴格 KYC/AML 流程,預計需提供管理層與實際受益人信息。
? 境外股東與非美國居民董事可能導致額外盡調程序,應提前準備公司章程、經營說明與稅號等材料。
經濟實質與跨境稅務風險
? 雖然特拉華州未強制本地實體具備實質運營,但企業在其他國家使用特拉華州結構進行稅務規劃時需遵守當地反避稅法規。
? OECD BEPS、CRS 報告等國際機制對跨境架構的經濟實質提出要求,企業需維持合理的業務解釋與文件記錄。
年度義務的時間線
? 每年 3 月 1 日前提交年度報告與特許經營稅(C Corporation),以州政府最新官方日程為準。
? LLC 通常需在 6 月前繳納年度費用。
? 聯邦稅務申報 Form 1120 的截止時間通常為每年 4 月 15 日,如需延期,可提交 Form 7004。
股東信息雖不公開但需內部記錄
? 特拉華州法規要求公司必須維護股東名冊、會議記錄等內部文件以備監管或司法要求。
? 若涉及國外監管、海外投資審查、銀行盡調,仍需提供實際控制人(UBO)信息。
適用于國際投資但不自動豁免全球稅務責任
? 使用特拉華州實體進行跨境業務時,企業仍需遵守收入來源國的稅務義務。
? 若在美國境內產生收入,可能觸發聯邦稅務義務或預提稅義務,依據 IRS 相關條文決定。
國際融資或準備進入美國市場的企業
? 特拉華州公司治理結構與風投投資條款高度匹配,適合尋求多輪投資的科技企業或創新型公司。
搭建跨境控股公司
? DGCL 提供的靈活股權結構適合設立控股母公司持有不同國家業務。
? 常見于境外上市架構(需結合具體上市地監管,如 SEC、NASDAQ 或香港交易所要求)。
投資基金與資產管理結構
? 雖然基金常見采用開曼等司法區結構,但特拉華州有限合伙(Delaware LP)仍是美國私募基金常用架構之一,依據 Delaware Revised Uniform Limited Partnership Act。
需要提高交易可預測性的企業
? 由于商事法院體系的判例豐富,對于可能涉及股權糾紛、投資協議爭議、董事責任問題的主體而言,其司法可預期性較高。
從事知識產權運營或技術企業
? 特拉華州法律允許資產分層結構,可將知識產權與運營實體分離管理,降低風險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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